能傲(湖北)股东高管清查方案公告
湖北纳特置业管理有限公司
湖北纳特置业管理有限公司\
关于能傲(湖北)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高管履职情况专项清查的公告
(鄂纳特清〔2025〕第008号)
一、清查背景与法律依据
依据《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二十五条及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关联企业自组清算的指导意见》(鄂高法〔2023〕12号)相关规定,湖北纳特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能傲(湖北)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控股股东(持股比例67.8%),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(〔2025〕鄂01破申字第142号),依法对能傲公司原经营团队启动履职情况专项清查程序。本公告自裁定日期2025年8月25日起生效。
二、清查对象及范围
1. 清查对象:
法定代表人:刘士虎(任职期间:2023年7月至2024年5月)
财务支出: 刘士虎(任职期间:2023年7月至2024年5月)
财务支入: 胡 军(任职期间:2023年7月至2025年5月)
其他核查对象:董事会成员5名、监事3名
高管多名
合 同 流水以及工作合规性
2. 清查范围:
资产交易决策程序合规性(2023至2024年年度工资,合同,重点核查湖北渝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事项)
关于二里破附属工程的结款手续高管的工作职责,以及结款审计批复,系列文件。
l 关联方资金往来(核查时段: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)
l 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
三、清查程序与时间节点
阶段 | 工作内容 | 完成时限 |
1.资料调取 | 封存电子财务系统、董事会会议记录 | 2025年9月25日前 |
2.专项审计 |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离任审计 | 2025年10月10日前 |
3.责任认定 | 形成《高管履职评价报告》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| 2025年11月15日前 |
四、权利救济与监督方式
1. 异议提交:利害关系人可于2025年11月1日前向清算组(联系人:王律师,联系电话:内部公布)递交书面申辩材料。
2. 结果公示:最终清查结论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(pccz.court.gov.cn)依法公告。
湖北纳特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\
2025年8月22日
